舒金生检察长列席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
近日,河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舒金生依法列席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全体会议,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晓春主持会议。此次审委会会议讨论了一起由河池市人民检察提起公诉的故意伤害案件。会上,在听取法院案件承办人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汇报后,舒金生根据案情,就犯罪事实及证据、案件定性、法律适用、量刑、社会效果等情况发表意见。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议,是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也是河池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的一项重要职责,这对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及提升司法公信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自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河池市两级检察机关检察长认真按照“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要求,积极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018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有8名检察长和5名副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进一步深化了审判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