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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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因家庭琐事,黄某宁在争吵中将其妻打死,黄某宁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巴马检察院批准逮捕。留下黄父黄母两个年过七旬的老人及两个未成年子女,经济陷入困境。巴马县检察院知悉情况后主动作为,协助该户提起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并及时将案情上报到河池市院。在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的同时,提出了因涉及未成年人,在帮扶办法上要多措并举,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救助,还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幼儿受到二次伤害的救助方案。河池市院经报河池市委政法委审批,决定给予对两个未成人国家司法救助金共计20000元。
在本次司法救助工作中,市检察院和巴马县检察院本着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在发放救助金的同时,采取了多元化的救助措施,积极对接该户居住地民政、团委、妇联、乡镇和学校开展多元化救助。联系当地乡镇党委政府为其一家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联系妇联、团委为其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帮助;教育部门及时安排适龄儿童入园;根据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市、县两级检察院坚持司法救助跟踪回访制度,切实突出救助长效性,进一步巩固司法救助成果。
截至目前,2018年河池市院累计救助未成年人7名,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7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