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概况 新闻中心 阳光检务 检察调研 以案说法 检察风采 社会关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我市虚假诉讼防范和惩治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11月25日,市检察院邀请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联合召开河池市加强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并共同签署了《关于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5部分共22条,分别对虚假诉讼概念范围、打击和防范重点、线索移送、案件查办、协作配合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涵盖了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人社部门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全流程,从制度上有效防范和遏制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通过虚假诉讼方式破坏正常诉讼秩序,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形成虚假诉讼防范机制及打击合力,共同维护司法秩序及司法权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诚信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会上,各成员单位围绕虚假诉讼查处工作存在的难点、堵点及今后工作的重点方向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达成相关共识。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晓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彭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班华鲁,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谭仁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凤中出席会议。
下一步,河池市检察院将与各成员单位深化合作共识,整合执法、司法力量,切实加强沟通协作,检察机关将继续依法能动履职,通过举办同堂论案培训,提升查办虚假诉讼案件技能,更好发挥好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共同推进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全力推动《实施意见》的具体落实,为进一步构建诚信、法治河池贡献智慧和力量。
群众认同
近年来,河池检察机关摸排虚假诉讼线索28件,立案21件,提出监督意见16件,案值达1400多万元,有效维护了案外人权益和司法权威。
版权所有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 电话: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技术支持:正义网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桂公网安备 451202020001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