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更新检察理念,把落脚点放在转思想上。要全面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不折不扣贯穿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与时俱进实现“理念提升”。坚定政治性,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提高能动性,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强化人民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要坚持从法治上着力,发展“四大检察”,把关键点放在补短板上。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开展质量建设三年提升行动关键年的要求,聚焦刑事检察“不优”“不强”、民事检察“不专”“不会”、行政检察“不敢”“不力”、公益诉讼检察“不精”“不准”问题,按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下大气力提升办案水平,加大监督力度,推动“排位提档”。
要聚焦司法责任制,推进检察改革,把根本点放在抓落实上。要强化系统思维,放宽视野,审时度势,充分运用政策,争取政策,因地制宜推动办案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方面改革落地落实。两级检察院党组要凝聚智慧,加强请示汇报,多调查研究,多听取干警的意见,善于全局谋划,统筹协调,做好思想工作,确保“执行提速”。
要紧扣检察工作现代化,激励创先争优,把核心点放在求极致上。把创新作为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提高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以提升工作绩效为基础,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目标,持续扎实开展“一院一品牌”“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立足实际、扬长避短,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推进“品质提优”。
要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肃纪律作风,把出发点放在强担当上。全面落实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作风提振”的思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