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工作要求,2022年3月24日,南丹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晓波带领公诉团队,到广西华锡矿业有限公司铜坑矿分公司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就南丹县涉矿案件中反映出来的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及管理漏洞等一系列问题,向企业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
按照高检院“质量建设年”的部署和“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要求,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该《检察建议书》同时抄送南丹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历年来,我县涉矿案件频发,屡禁不止。究其根本,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自身便利条件与猖獗的盗矿分子沆瀣一气,内外勾结,疯狂作案,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一系列案件的发生,不仅造成国有矿产资源大量流失,更潜在爆炸、坍塌、透水、中毒等极其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有效开展辖区矿业秩序整治,消除行业潜在风险,我院提出以下检察建议:
一、针对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的问题,建议企业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持续健康高质量办矿,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的同时,保障安全生产足额投入,严禁以包代管、越界开采,紧绷安全生产之弦,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针对企业监督制约制度存在漏洞的问题,建议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以制度管人管事,形成权力制约监督合力。
三、针对企业选人、用人把关不严的问题,建议企业完善选人、用人制度,严格标准,严格考核,强化管理责任。
四、针对企业员工法律意识淡薄问题,建议企业依法治企,加强普法和学习培训,引导员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该公司领导表示,公司会根据检察建议并结合公司情况,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
为促使企业落实全面整改,活动同时邀请了南丹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大厂镇党委书记参加。
南丹县检察院始终坚持能动依法履职,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切实维护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从源头上堵住企业管理的漏洞,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