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池市检察院在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助力“壮美广西”“六新河池”建设。全市检察机关涌现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广西三八红旗集体、广西五四红旗团支部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全区、全市会议上就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作交流发言。
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河池检察工作2023年有哪些亮点工作吧~~~
市检察院牵头与市中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联合签署《河池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试行)》;会同市公安局印发《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管辖(试行)的通知》,共同确定由宜州区检察院集中管辖对全市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对案件同步开展是否涉及刑事犯罪、民事侵权、行政违法、公益诉讼线索的“一案四查”,批捕知识产权案件4件9人,对自治区版权局等六部门联合挂牌督办的“7.05”侵犯著作权案等3件12人提起公诉。
一是以制度建设筑牢保护屏障。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共同出台《关于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信息实施细则》,推动教育部门开展入职前查询31073人次,开展在职查询30951人次,解聘有前科劣迹人员28人;与市中院、市教育局共同出台《贯彻落实从业禁止制度意见实施细则》,提出从业禁止4件。二是建立未成年人社会支持体系。金城江、天峨、宜州、罗城县(区)检察院与辖区内民政局、妇联、团委等部门共同签署《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有效衔接。金城江、天峨县(区)检察院入选全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三是探索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层联络员”制度。金城江区检察院主动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触角”下沉到村屯一线,携手区妇联共同构建“检察+妇联”联动协作机制,在全市率先探索创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层联络员”制度,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在金城江区11个乡镇、街道,144个村屯、社区分设联络点,聘任155名与妇女儿童接触最密切、最广泛的基层妇女干部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基层联络员,最大程度挖掘和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家庭教育缺失等问题线索,共同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纵深发展。四是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积极构筑“订单式”普法模式,与市教育局联合印发《2023年河池市“检爱相伴 护未成长”巡讲活动方案》,以学校需求为导向,检察院上门普法120余场次。河池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全区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持续加大助力农民工维权力度,针对部分企业未及时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的问题,市检察院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社会治理类行政检察建议,要求严格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认真落实“一金七制”,通过协商、会谈、支持起诉等手段共助力571名农民工追回欠薪728万余元。在办理涉企欠薪案件基础上,注重利益平衡,坚持将“保薪酬”与“保交楼”双向发力,对企业合规、执法监管的问题提出建议,助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巴马检察院针对巴马民政局工作人员未严格审核婚姻登记信息,重复为当事人办理了两次婚姻登记,造成当事人存在法律上的重婚行为,向县民政局制发纠正违法类行政检察建议书,督促行政机关重新审核,依法及时撤销错误婚姻登记信息,同时建章立制,规范婚姻登记行为,从源头堵漏建制,实现溯源治理。
当事人给办案检察官送上“尽职尽责 为民解忧”锦旗。
持续加大红色资源保护力度,2022年,罗城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烈士陵园因土地权属不明、管理不善,不同程度存在受侵害现象。在河池市检察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南宁军事检察院等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罗城检察院依法对怠于履职部门行为立案调查,通过一体化办案机制,深化开展军地协作,与涉及行政部门召开圆桌磋商会,促进土地确权工作开展,构建烈士陵园长效保护机制。经相关部门共同努力,2023年9月罗城所有烈士纪念设施的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办理完毕,系广西首批为县级(以下)烈士陵园办理的土地使用证。
组建环境检察案件办案团队创新办案模式,护航绿色发展
积极融入河池“绿色发展先行试验区”建设,组建专业办案团队,探索建立涉生态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统一集中办理模式,以融合“四大检察”更好护航绿色发展。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矿、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综合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向公益损害人释法说理,引导其主动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承担责任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让公益“破坏者”转变为“守护者”,已督促修复被非法改变用途或损毁土地740余亩,督促治理被毁坏,污染林地6000余亩,督促治理被污染水域3000余亩。如南丹检察院通过“一体”履职,办理涉生态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14件,督促公益损害人补植复绿4.8万株,生态恢复效果明显。
建立黔桂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全力保护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
进一步深化黔桂毗邻地区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形成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力度。天峨检察院与贵州省罗甸县检察院、望谟县检察院签署《关于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实施意见(试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跨省区协同办案机制,着力解决在红水河保护协作过程中执法难、监管难等问题,为保持红水河流域良好生态环境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