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县检察院获“全国巾帼文明岗”
荣誉称号
近日,罗城县检察院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突出,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为广西获此殊荣的50个单位之一,也是广西检察机关唯一获奖的单位。
罗城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简称“未检办”)成立于2013年1月,当前由7名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警组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案组,其中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人,法学大学本科学历5人,是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充满活力、敢打硬仗的青年队伍。多年来,该院未检办紧扣少数民族地区检察工作实际,立足检察职能,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为宗旨,以“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已任,大力构建“打击惩治、特殊保护、帮扶救助、宣传教育”的“四位一体”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思路,协同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多层面、多角度地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扎扎实实为未成年人办实事、好事,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妇女儿童保驾护航,谱写了新时期仫佬山乡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篇章。
近年来,该院未检办先后被授予自治区级“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称号,均为同批次全市检察系统唯一获评单位,2016年获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为全国139个受表扬的集体之一,广西检察机关仅有5个集体获此荣誉。(据罗城院情况反映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