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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钧、莫淋栋等30人涉黑案开庭审理,被控7项罪名
时间:2018-11-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1月20日,由罗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邱钧、莫淋栋等三十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个罪名一案(代称“5·20案”)在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于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复杂,预计庭审需要5天。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毅敏率领公诉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

    2015年初,被告人邱钧为稳固其位于河池市宜州区帝王商贸城好特电玩城的利益,开始拉拢被告人莫淋栋为其服务。之后,邱钧通过向莫淋栋等人输送经济利益,不断发展壮大自己的势力。 

2015年以来,邱钧、莫淋栋先后纠集了被告人兰伟平、黄龙飞、黄仁锋、梁艺瀚、梁庆、陈高俊、黄永、贲永航、陈波、罗毅、黄仕军等人,通过实施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一系列的违法犯罪行为,攫取非法利益,逐渐形成了以邱钧、莫淋栋为组织者、领导者,以兰伟平、黄龙飞、黄仁锋为骨干,以梁艺瀚、梁庆、陈高俊、黄永、永航、陈波、罗毅、黄仕军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内部机构稳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活动地点集中,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 

    2015年至2017年,该组织通过在宜州市城区开设赌场,攫取了大量非法利益。为争强争霸,树立非法权威,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多次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 11起,造成1人重伤、2人轻伤、2人轻微伤,还非法持有枪支,帮助违法犯罪的组织成员毁灭、伪造证据,严重扰乱当地社会治安,破坏了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该案审查过程中,市检察院指派指导组赶赴罗城县检察院指导办案。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挂牌督办此案,市检察院指定罗城县检察院管辖。罗城县检察院即成立专案组办理该案,并于2018年4月8日依法审查终结,同日,罗城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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