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河池市“8.4”涉黑案在宜州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覃建强被判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28名被告获二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随着庭审的宣判落锤,标志着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战果。自此,为害一方长达10余年的涉黑团伙,在全国轰轰烈烈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被连根拔起。
被告人覃建强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韦梁忠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覃应柏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覃鹏程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其余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八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被告人被并处罚金三十万八千元至八千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