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至28日,由大化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韦某辛等13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涉恶案件,在大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自治区公诉团队、右江区、钦州市、来宾市、崇左市、贵港市、桂平市、田东县、天等县、港南区、以及河池市两级院公诉团队40多名检察官到场观摩。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化县院办理的首起涉恶案件。
案情回顾:
2018年2月28日,贺巴高速(都安至巴马段)三分部古河路段2号便道施工爆破时,一块碎石砸穿古河乡四联村百闷屯韦某忠家屋顶,施工方、大化县古河乡府等有关部门立即前往事发地解决该户村民房屋受损赔偿事宜。但该屯韦某辛、覃某肃等人以此为由要挟项目部同时赔偿全屯房屋开裂问题,在未得到应允后,2018年2月至3月期间,韦某辛、覃某肃煽动、纠集、指挥该屯韦某贤、覃某伟等12人,采取设置路障、纠缠哄闹、悬挂横幅、拦截损毁运砂车辆、恐吓谩骂运砂车司机等“软暴力”和暴力手段,多次堵路阻工,致使贺巴高速路三分部便道施工和石料供应无法进行,造成砂场直接经济损失100050元人民币,贺巴高速路三分部直接经济损失91500元人民币,被打砸货车维修费用2650元。
大化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在河池市检察院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先后与侦查机关、政法委、法院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及疑难复杂问题进行商讨,确保该案办理从严从快,精准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