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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及预防对策
时间:2017-02-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当前基层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及预防对策

   

----以凤山县人民检察院近年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为视角

 

韦述恒* 毛再吉**

 

 

 

一、查办职务犯罪的总体情况

2015年以来,凤山县检察院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515人,立案件数和人数与同期同比分别下降22%16%。其中,立查贪污贿赂案件99人,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6人。

    二、职务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

    1.权钱交易性质明显贿赂犯罪突出。从凤山县2015年以来职务犯罪的发案情况看,权钱交易明显贿赂犯罪突出。据统计,所立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贿赂案件占到立案总数的52%。行贿人给受贿人金钱看中的是受贿人手中的权力,目的是为了从受贿人掌握的公权力中捞取更多的金钱。在立查的贿赂犯罪案件中,往往是同一个行贿人向多个领导干部行贿或是一个领导干部收取多名行贿人贿赂,往往是办理一案,带出一窜;挖出一人,带出一窝。同时,一些案件还呈现出受贿次数多、持续时间长的特点。

    2.渎职犯罪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在立查的1515人职务犯罪案件中,属渎职犯罪案件66人,占到立案总数的40%

    3.职务犯罪涉案金额高。立查的职务犯罪涉及贪污、受贿、及玩忽职守等罪名,在涉案金额上,少则数万元,多则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

    4.两委职务犯罪案件得到了遏制。针对近年来凤山县农村“两委”人员贪污贿赂案件频发不断增多的趋势,凤山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了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经过努力,目前,该县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得到了一定的遏制,该院立查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从2013年的58人下降到201422人、201511人。

    三、职务犯罪发案的原因分析

    (一)职务犯罪主观原因

    一是职业道德丧失,价值观错位。一些国家工作人员放松自身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导致个人道德、法律意识逐渐丧失,滋长了个人贪欲、私欲膨胀,享乐主义、拜金主义至上,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奉行所谓的“潜规则”、“行规”,从而导致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二是心存侥幸和补偿心理作怪。一些国家工作人员明知贪污受贿等行为为法律所不容,但又认为职务犯罪正被查处的并不多,受贿只有“你知我知”对方不说,就不会出事;有些自认为自己犯罪手段隐蔽,考虑周密,天衣无缝,应该不会出问题;还有一些涉案人员错误地认为,工程建设领域历来都存在利益交易的潜规则,只要不出质量问题就行,或者认为自己确实帮了对方的忙,钱是行贿方自己自愿给的,自己没有主动索要,问题应该不会很严重。这些侥幸心理或多或少地诱使被查处的领导干部失去理智,丧失职业操守。正是在这种侥幸心理的驱使下,一些领导干部一次次地收下了行贿人贿送的财物,走向职务犯罪的深渊。还有一些人觉得自己艰苦奋斗了几十年,付出太多,得到的太少,看到身边的一个小包工头都比自己有钱比自己潇洒,心理特别不平衡,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退位、退休前捞一把”的补偿心态,一旦具有适合的条件和土壤就会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

    三是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渎职。从查办案件情况看,在国

家危房改造补助审批环节、工程款的拨付环节及工程项目的验收过程中,一些部门工作人员忽视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在履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工作职责,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损失,从而触犯了刑律。

   (二)职务犯罪客观原因

    一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对权力的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所立查的“一把手”职务犯罪案件都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一把手”们往往将人事、财务、业务等大权集以一身,使所在单位监管体系陷入“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不了”的困境。而领导干部的自我约束一旦失守,制度的制约作用将立即失效,更为严重的是,领导层的腐败,会带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集体堕落,形成腐败利用共同体。

    二是社会分配制度的缺陷,成为诱发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心理的催化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经济收入水平拉大,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和包工头迅速富裕起来,刺激了部分国家工作人员。为了平衡心理,补偿“分配不公”引起的损失,少数人便产生“用我的权换你的钱”的心理,一旦有适当的条件、机会,就会贪污受贿。

    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对策和建议

    (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要发挥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有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积极性,推动了预防工作社会化发展。要充分发挥预防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指导县级专项预防研究部署、预防成果推广应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通报、预防职务犯罪考评等制度的建设,形成以党委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为依托,进一步推进“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检察发挥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社会化预防工作格局建设。

    2.巩固和完善预防职务犯罪纳入党政绩效考评体系工作。2015年以来,凤山县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二级、三级指标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进行考评后,促进了各单位自觉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制度、严格监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取得一定的成效。今后,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组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考评方式和内容,使绩效考评更加科学、完整和有效。

    3.推动构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四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在县委、政府的统一牵头领导下,横向将全县乡镇划分为几个大网格,纵向在县、乡(镇)、村、屯设立四个层级网格,把每个预防单位作为相对独立的小网格。一是采取一格四员工作模式,建立信息收集和预防联络工作机制。即:县直各预防网格化管理单位配备1名信息搜集员,1名预防联络员、1名宣传员、1名巡查员:各乡镇配备2名信息搜集员,1名预防联络员、1名宣传员、1名巡查员,负责各自辖区内的信息搜集和预防联络工作。二是启动织网工程,建立全县预防信息管理数据库。即:以县职务犯罪预防四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管理数据库为中心,各级网格单位信息搜集站建立自己的预防信息数据库,实行定期逐层上报,最终汇总到县职务犯罪预防四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心数据库。逐步建立起覆盖县、乡镇、村、屯的四位一体式预防信息数据管理网络。三是推行组团式预防服务,实现预防全覆盖。即:通过对各级预防信息管理数据进行整合统计,实现预防信息无缝对接,科学规划各级网格的预防工作,针对全县范围内某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重点行业、领域的性质和特点,开展专项预防、系统预防、集中预防、同步预防、跟踪预防,逐步形成由党委政府领导、检察机关牵头、有关部门协同、群众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

   (二)健全完善制度,建立职务犯罪预防长效机制

    1.注重制度建设,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首先是要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比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单位的重、特大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和决定;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人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对单位财务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制度;对单位的公章、印签、发票、收据等实行专人负责,规范管理,严格登记和审批制度;对重点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实行招投标制度、对公开招投标的项目通过自治区、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度等。其次要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光有完善的制度是远远不够的,还得看制度是否得到有效的落实。从现实看,各行各业、各个单位大多数都有自己成套的制度,有的上墙,有的印发人手一册,但为何违法违纪问题仍时有发生。这里就关系到制度的执行问题,因此,健全完善制度后,必须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使制度落到实处,以保证廉洁从政。

     2.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增强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完善上级对下级、内部同级的常态化监督措施,切实解决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浅、下级监督太软、法律监督太晚的问题。以管权、管物、管钱等环节为重点,加强权力制衡,着力构建严密的监管体系,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防止权力失控。检察机关以及相关监督职能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建设项目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采取提前介入、全程监督、靠前预防等措施,切实加强对重大项目、关键环节及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

    (三)继续加强警示宣传教育,提高国家公职人员拒腐防

  变能力   

1.推进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进党校和行政学院。建议把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培训的重要内容和主体培训班的必修课程,列入年度培训计划和教学安排,促进党员干部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向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将预防职务犯罪的教育贯穿于国家工作人员上岗培训、继续教育、选拔、管理、任用等环节。

    2.坚持多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发送警示短信、张贴或播出警示标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让罪犯现身说法、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组织公职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等形式,促进国家工作人员自重、自省、自励、自警,增强干部队伍的法制意识和自身的廉洁自律性,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3.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公共宣传力度,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将职务犯罪预防纳入全县整体文化宣传教育体系中,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宣传平台,制作播放廉政宣传短片、警示教育标语、公益广告等作品。在辖区车站、交通要道、公交工具等繁华场所、显要位置,播放廉政短片及公益广告,不断丰富反腐倡廉宣传形式,拓展预防职务犯罪公共宣传领域。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预防职务犯罪巡讲、预防职务犯罪文艺巡演活动,推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乡村等基层组织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   

(四)努力发挥协会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一是要充分发挥预防协会组织、协调、指导作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参与、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应充分发挥预防协会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实现由分散向集中、片面向全面、单一向综合的预防模式转变。二是要发挥协会联系广泛的特点,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全社会的参与意识,努力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前沿阵地,在全社会形成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的浓厚氛围。

(五)继续保持打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发挥惩治的基础性作用。

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和预防腐败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重点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政府采购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为政府投资安全保驾护航;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确保惠及民生的资金、项目落实到农民群众身上。充分发挥刑罚的制裁功能,增加腐败犯罪的成本,最大限度的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使人不敢犯罪。

 

 

 

 

* 凤山县院预防局局长。

** 凤山县院技术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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