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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9在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舒金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在河池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市人民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市委营造三大生态实施三大攻坚六大行动提速年工作部署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要求,以执法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平稳持续开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多项工作迈入全国、全区先进行列。集体受到市级以上表彰32次,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48人次,其中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黎守全同志被自治区总工会授予广西“五一”劳动奖章,罗城县院蒋韦慧同志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市院获评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下辖巴马县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罗城县院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金城江区院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先进基层检察院3个基层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7个基层院被自治区检察院分别授予全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全区文明接待室称号,金城江区院获评全区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金城江区院、南丹县院获评全区青少年维权岗20175月,市院在全国刑事申诉公开审查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8月在全区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会议暨审判监督程序刑事抗诉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一、坚持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河池建设

(一)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5912427人,批准或决定逮捕13401912人,不捕493人,无捕后判无罪、撤案现象。审查逮捕案件诉讼式审查试点工作在全市铺开,目前使用该制度合计办案57件。依法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监督活动,现已完成对金城江、罗城等8个基层院的部署工作。深入开展涉及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的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办案9件。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4693400人(其中厅级干部33人,处级干部44人),提起公诉20572736人,法院有罪判决率100%,不起诉162215人,促成刑事和解3338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针对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依法批捕1034人,起诉1135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护航非公经济发展。全面推进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02150人,经审查后依法提起公诉75111人,作不起诉处理77人。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思路,通过成立未检办、青少年维权岗实行专案专办、专人专办。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积极推进检校共建工作长效机制,承办广西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金城江站工作,到金城江区红七中学开展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取得良好效果。2017年全市两级院共开展专项活动20余场次,参加人数2万多人,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查贪污贿赂案件82109人,其中处级干部33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95128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6697。立查渎职侵权案件3133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415人,立查乡科级干部17人,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2729人,向法院起诉88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811人。由自治区检察院立案的原玉林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麦承标(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由市院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745次,开展预防调查48件次,进行职务犯罪案例分析32件次,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22件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46次。市院与邮政部门联合开展的司法扶贫·预防职务犯罪邮路专项活动在全市铺开,有效服务了全市扶贫攻坚及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三)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法监督刑事立案45件,监督撤案10件,纠正漏捕46人,纠正漏犯60人,纠正违法30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7件,法院采纳3件。审查处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03件,对生效裁判提请抗诉1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0件,法院采纳17件。共办理刑事执行监督类案件1137件,其中,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4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85人,被采纳68人;办理刑罚执行机关移送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71件。全市检察机关共发现公益诉讼线索14件,现已立案14件,且全市所辖的11个基层院均有立案并调查结束,已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了诉前程序检察建议。

(四)认真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82件次,全部依法妥善处理。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9件,立案复查后改变原决定1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受理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案7件;受理国家赔偿申请给予赔偿7件。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救助刑事被害人59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4.9万元。在全区率先探索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在两级院12个接待窗口全部成立了律师工作室;认真做好两会、十九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的维稳工作,没有发生进京赴邕重大涉检上访问题,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院领导定期接访群众、开展矛盾化解工作。2017526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在大化县组织开展由市检察院承办的韦某送刑事申诉案公开审查听证观摩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自治区检察院领导,部分省级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控申部门负责人和高检院邀请的全国人大代表、高检院特约检察员,广西各地市检察院控申部门业务骨干等80余人观摩了此次活动

二、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完善检察工作机制

(一)积极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全面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确保改革的连续性和稳定性。2016年底完成首批员额制检察官205人的遴选工作后,去年7月,全面开展入额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等级确定工作,结合本院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按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务层次对应的等级对三类人员进行等级划分。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按照自治区院内设机构改革的要求,11个基层院于去年2月底全部完成大部制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人数不同设置六部一局四部一局。在具体办案实践中,普遍探索开展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模式,目前两级院独任检察官151人,固定的检察官办案团队68个,临时办案团队20个,严格按照《广西检察机关完善司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三级检察院司法办案权力清单要求,真正落实办案责任制。两级院入额检察官全年办案总数4672件,其中入额院领导办案378件,占8%

(二)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有条不紊做好侦防部门转隶工作。坚决拥护支持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市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转隶工作。201710月份以来,全力配合协助纪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做好机构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一系列前期摸底调研工作,完成各种数据统计上报,向侦防部门发放意向表摸底调查人员情况,配合各级纪委开展涉改人员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和谈话等工作,12月底市院已全面完成17名人员的转隶工作,基层院也将在今年1月份完成转隶。

三、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开展扶贫工作

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南丹县八圩瑶族乡利乐村3161000多名贫困人口的帮扶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院党组从各部门抽调9名干警组成扶贫工作组,专门负责本院扶贫攻坚工作。工作队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完成了贫困户精准脱贫预测表上报和 一户一档的收集整理工作。通过与南丹县委县政府的沟通协调,利乐村屯级道路已开工建设。自筹资金捐赠图书为利乐小学设立检察官爱心书屋,经常开展法治进校园、法律助扶贫等活动,有效改善了贫困山区学生的学习环境和生活条件。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全市检察机关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4267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四、改进工作作风,深入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保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工作。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明确领导职责,把党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纳入目标管理。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活动,广泛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筑牢听党指挥、维护核心的思想根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通过开展多角度、宽领域、深层次的学习活动,把广大检察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九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组织党员干警到革命老区进行革命传统再教育,大力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检察官宣誓、专题党课、道德讲堂等形式,不断增强干警的理想信念和职业荣誉感。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大力开展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党委组织部、宣传部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和高检院、自治区检察院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通过跨省跨地域的交流学习,拓宽检察干警的视野和知识面,先后举办全市侦监、公诉、反贪、控申等业务培训班12期和岗位练兵8次。加强人才引进工作,畅通系统内部人才交流,做好两级院2017年公务员招录3个职位22人的录用工作,继续组织好上挂下派、跟班学习等交流锻炼工作,推动系统内人才交流常态化。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形式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市院开展科级干部选任工作2次,把18名青年干部充实到中层领导岗位,选调基层院4名青年干警到市院工作,各基层院也积极与当地政法委、组织部沟通,对符合提拔条件的干警尽力解决级别问题。

(三)扎实推进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规范司法行为。全面开展全市检察机关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检察队伍在思想、纪律、作风、担当、管理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司法不严、不公、不廉现象,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成为检察人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为深化专项行动效果,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主题文化建设周活动,通过举行演讲比赛、知识抢答赛、书法摄影微视频作品展等形式,充分展示了检察干警的风采,市院推送的微视频《龙眼树下的推攮》获自治区院评选二等奖。

五、自觉接受监督,创新工作机制,促进阳光检务建设

(一)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两级院共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等300多人次。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切实落实好、回复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办结答复。对拟不起诉、撤销案件的职务犯罪案件,都及时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对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予以充分关注,积极回应、妥善解决涉检网络舆情,始终把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完善防控措施,深化内部监督制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以及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铁规禁令。始终坚持零容忍,加强警示教育和典型通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检务督察,将督察作为常态化工作,不定期对两级院进行明察暗访,从源头上预防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的产生。

(三)推进阳光检务,加强外部监督制约。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网的使用,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518件,公开法律文书1554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38篇,便于社会各界查询和了解检察机关执法信息。升级了两级院门户网站,稳健运行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和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全年发布各类信息5321条,粉丝数(订阅数)超过2万人次,形成了集新闻宣传、检务公开、法律服务、舆情引导为一体的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阵地,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金城江院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客户端持续走在全区先进行列,被评为2017年度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新媒体。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智慧检务。不断加大科技手段在强化司法办案、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中的运用。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机关综合检务大厅建设,着力打造一站式司法便民服务场所。完成对11个基层院电子检务建设主体工作,驻所检察室分支网络分保全面建设完毕。电子卷宗上线运行工作开展顺畅,已制作电子卷宗20594379册。进一步加快建立智慧检务体系,稳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办公移动终端上线使用,进一步推进司法鉴定实验室认证认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市人民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机关服务改革大局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履行职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二是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推进,执法不严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高层次理论人才和业务专家,队伍整体素质达不到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要求;四是检务保障水平偏低,检察信息化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五是检察改革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凝聚改革的共识还需进一步加强。

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也恳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继续加强监督,给予支持帮助。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市人民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过硬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为核心,以积极适应司法改革为动力,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担当法治保障使命,着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工作与河池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积极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障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占扶贫领域专项补贴资金等刑事犯罪,从严惩治严重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加强对各类产权和经济主体的保护。

(二)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责任担当意识,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改革发展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积极参与打击互联网新型违法犯罪、制贩毒品、暴力伤医等专项工作,突出惩治拐卖妇女儿童、校园暴力、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结合司法办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出监督主业,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加大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各环节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把握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基本要求,稳步扎实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三)切实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各项改革落实。着力在破解难题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推动检察官员额配置科学化,完善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深化检察办案组织和内设机构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完善审前主导、指控犯罪、人权保障等工作机制,强化侦查监督,强化出庭公诉,强化审判监督,完善听取律师意见制度。

(四)切实提高队伍素质能力,着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司法办案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实现政治轮训与业务轮训两手抓,加快青年骨干培养,修订完善人才激励办法,坚持从严治党和从严治检并举,努力建设一支富有新时代精神的检察队伍。

(五)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紧紧围绕检察职能找准立足点,以构建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为目标,充分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激励的重要作用,加强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网络平台建设,全方位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创新接受人大监督方式,建立健全报告、通报工作机制和全面、直接、经常性的代表委员联系工作机制。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促进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部署,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促进法治建设、保障全市发展,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书写检察工作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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