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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1-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10日在河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舒金生

 

各位代表:

我代表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河池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河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区检察长会议精神,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围绕大局履职尽责,努力推动平安河池、法治河池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多项工作迈入全区先进行列,两级院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70(人)次, 巴马县院和凤山县院被评为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市院等四个单位在全区学习全国案件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区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推进会上作经验发言。

一、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为河池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按照市委“1234”总体工作思路和开展“六大行动”提质年活动的要求,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加大力度服务好脱贫攻坚战。全市两级院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充实脱贫攻坚力量,在人财物上都给予特别倾斜。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2018年,市院党组出实招、破难题,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得到了南丹县委、县政府和当地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2018年,市院共投入扶贫资金45.6万元,新建南丹县八圩乡利乐村村委食堂、硬化8条屯级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确保了各项脱贫攻坚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在脱贫攻坚战中,两级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通过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20189月,市院联合河池市扶贫办、河池市民政局在全区率先出台《关于河池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服务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该办法是广西检察机关第一份由人民检察院牵头,多个政府职能部门联合签署的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2018929日,市院在都安县成功承办了全区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助力脱贫攻坚战推进会并在会上作经验发言。

二、切实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坚定不移地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确保稳、准、狠地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河池建设,为改革开放40周年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营造良好环境。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16272957人,批准或决定逮捕14372334人,不捕498人,无捕后判无罪、撤案现象。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4034087人,提起公诉20123157人,法院有罪判决率100%,不起诉280人,促成刑事和解3539人。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级院强化组织领导,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置于检察业务工作的首要位置。进一步明确各级检察长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市院领导实行“包院包案”、基层院领导实行“包片包案”责任制。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配强办案力量,通过提前介入、召开联席会议等有力措施,落实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方针。全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环节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37件,公诉环节提前介入20件,提出意见130多条。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40多次,会商案件26件。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93448人,审查后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1258人,起诉48443人,其中认定黑恶势力案件19218人。罗城县院起诉的莫某某等30人涉黑案和天峨县院起诉的覃某某等30人涉黑案,都是上级检察院督办、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罗城县院和天峨县院在11月份分别出庭支持公诉该两起案件,打出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声威,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良好声势。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两级院努力“枫桥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两级院同步升级建设包括实体大厅和网络平台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一条龙、一揽子、一站式检察服务。共受理信访405件(次),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9件,立案复查8件,复查结案7件;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21件,审查结案21件;受理国家赔偿案3件,决定给予赔偿3件,赔偿执行2件,金额16.296万元。积极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认真做好两会及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维稳工作。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发挥救助功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全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88120人,发放救助金67.7万元

多措并举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未成年人保护及犯罪预防为检察机关开展少年司法的着力点,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紧密围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立足检察机关职能,通过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在学校成立检察工作室,定期到学校上法治课,以案说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7147人,提起公诉75123人;情节轻微不起诉9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组织开展各种法治进校园活动42场,受教育师生30000多人(次)。南丹县院、宜州区院积极参加由自治区检察院承办的法治进校园全区巡讲南丹站、宜州站活动。      

三、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推动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发展,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

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检察监督取得新成效。强化对应当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以罚代刑、非法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依法监督立案3451人,监督撤案1件。强化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的监督,依法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纠正漏捕82人,纠正漏犯44人,纠正漏罪60起。强化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或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监督,提出刑事抗诉6件。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获得新进展。审查执行机关减刑、假释提请案件730件,审查提请减刑、假释(开庭)案件789件;参加庭审95件;审查人民法院裁定912件,发现不当提出纠正意见3件,被采纳3件。突出抓好刑罚执行活动监督,办理其他刑事执行监督案件70件,其中纠正看守所违法36件,纠正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19件,纠正罪犯漏管2人、脱管2人;审结18件在押人员破坏监管秩序、被监管人死亡事件。立案审查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8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19人,获采纳109人。将教育改造质量纳入刑事执行监督工作重点,与监管部门合力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展现新亮点。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平与群众合法权益。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38件,审结149件(含积案),其中,提请抗诉案件10件,已获自治区检察院支持提出抗诉5件;提出抗诉6件,已获改判3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执行活动监督共提出检察建议13件,已采纳10件(含积案)同时,全市两级院主动出击,进一步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优势,推动农民工讨薪讨债案件得到及时高效处理,共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4件,协助农民工苏某某、韦某某等300余人讨回被拖欠工资700多万元,有效确保了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获得了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四、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职能,检察公益诉讼实现新突破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加强内外联动,凝聚保护公益合力。全市检察机关树立公益诉讼“一盘棋”的大局意识,注重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同时,两级院主动加强与环保、国土资源等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建立联动机制。725日,市院与市国土资源局等12个单位召开座谈会并讨论通过了《河池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联动机制工作规则(试行)》,有效加强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公益诉讼的沟通与配合。2018年两级院共发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1件,已立案32件,完成诉前程序28件,其中,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6件,行政机关已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24。南丹县院对覃某某、王某某销售假药案、宜州区院对韦某某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加大办案力度,保护公益效果明显。两级院在公益诉讼工作中,正确把握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把监督融于支持之中,通过充分发挥诉前程序检察建议之功效,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依法履行职责,形成严格执法与公正司法良性互动,共同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有效实现了法律监督共赢、双赢和多赢。其中,在环境资源领域督促保护被污染土壤72.9亩;督促完成林地清收还林193.203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0.8公里;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00吨;督促回收和清理危险废物4000吨;在国有资产领域督促收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 149.54万元;督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619.1484万元。

五、服从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持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积极作用

全市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配合,持续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服从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

积极主动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积极支持配合市纪委、组织、编制等部门圆满完成检察机关自侦和预防部门职能、机构、人员转隶工作,两级院共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25名、人员107人。对转隶前积压职务犯罪案件进行详细梳理,压实办案责任,分析找准原因,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同监察委员会与法院沟通协调,案件全部办结。

在反腐败新格局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切实抓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717人。3月份巴马县院对黄某某受贿案等3起职务犯罪案件提起公诉,为广西监察机关成立后首批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起诉由自治区检察院交办的广西铁路投资集团原董事长何某某(正厅级)受贿3400多万元、原副总经理邵某某(副厅级)受贿2800多万元等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社会反响良好。

六、以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为目标,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

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检察改革,以改革动力激发新时代检察工作内在活力。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员额管理,完成三类人员首次业绩考评工作。我市检察机关首批入额员额检察官205人,第二批入额检察官14人,因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调动、辞职、退休等原因自然退出的员额检察官共计54人,批复同意3名员额检察官退出员额申请。健全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增资全部落实,一线办案人员职业保障水平得到提高。

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赋予检察官在职权范围内的案件独立决定权,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完善入额领导干部办案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发挥带头引领作用,两级院领导共办案1364件,占案件总数的22.87%,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4件次。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错案责任倒查、检察官联席会议等监督制约机制,对司法办案实时全程监督,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

有序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有序推进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在刑事检察方面,按照案件类型、案件数量等,重新组建专业化办案机构,大部分基层院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新模式。同时,从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持续上升等实际出发,设立专门的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组,推动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平衡、充分、全面发展。

七、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全面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政治立检保方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全员政治轮训,通过专题培训、知识测试、理论征文等活动,形成大学习、大调研、大研讨、大培训浓厚氛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宪法宣誓、检察官入职晋级宣誓制度。

人才兴检提素质。建立健全检察人才库,广泛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推进检察业务交流平台“检答网”应用,认真落实案例指导制度,加强检察业务交流和工作指导。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研修等制度,促进年轻检察干警成长成才。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全市两级院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各级党委举办的培训班50多人次,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和自治区检察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达600多人次,积极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迎五四朗诵比赛、未检业务知识竞赛等活动,凝心聚力,深化创先争优意识。

从严治检强队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以及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等铁规禁令。始终坚持零容忍,加强警示教育和典型通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持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主要领导上警示教育党课,注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3个基层院检察长向市院作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强化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

八、自觉接受监督,促进阳光检务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联络工作。一年来,两级院定期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切实落实好、回复好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及时办结答复。1015日,市院向河池市人大常委会专门汇报了全市侦查监督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共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等300多人次。对拟不起诉、撤销案件的职务犯罪案件,都及时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知情权。两级院共受理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职务犯罪不起诉、撤销案件共33件。对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对检察工作的监督予以充分关注,积极回应、妥善解决涉检网络舆情。

推进阳光检务,加强外部监督制约。推进案件信息公开网的使用,两级院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081件,公开法律文书1639篇,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71篇。主动适应新媒体发展新常态,持续重视和抓好检察新媒体建设,采取充实内容、丰富载体、拓宽渠道等多种形式扩大受众面,抓好意识形态阵地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新媒体影响力稳步提升。两级院共编发内部简报信息210期,在各类媒体报刊发表宣传稿件56篇、发表调研文章45篇,两微一端平台共发布信息18322。形成了集新闻宣传、检务公开、法律服务、舆情引导为一体的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阵地,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同时,两级院按照 “谁司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开展以案释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工地”的“六进”活动21次。

推进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智慧检务。不断加大科技手段在强化司法办案、深化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中的运用。电子卷宗上线运行工作开展顺畅,全市两级院共制作电子卷宗24803419册,制作率达到100%。加快建立智慧检务体系,稳步推进全市检察机关办公移动终端上线使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市人民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机关服务改革大局的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履行职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二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三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金融、知识产权、生态环境、信息网络等专业人才缺乏;四是检务保障水平偏低,检察信息化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五是司法体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综合配套措施不够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也恳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继续加强监督,给予支持帮助。

 

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砥砺前行,奋发有为,努力推动新时代我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以市委“12345”总体工作思路为重点,为河池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开展“六大行动”攻坚年活动和服务非公经济、服务创新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服务和保障民生等工作,为河池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重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损害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犯罪。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司法办案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聚焦监督主业,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增强检察监督的质量、效率和效果,努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与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与监察委员会工作衔接的制度规定,高质量、高效率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在诉讼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等犯罪,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

四、全面深化司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全力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积极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新模式,继续做好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等工作。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快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加快构建新型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业绩评价机制。探索发挥检察建议刚性监督效果。持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促进形成理解支持改革、共同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五、全面从严治检,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检察人员思想政治建设、素质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和基层基础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重点抓好检察优秀团队和检察人才建设,一以贯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本领高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时代赋予新的使命和担当。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部署,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检察职责,促进法治建设、保障全市发展,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书写河池检察工作的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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