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强涉案困境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3月18月巴马县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到巴马县燕洞镇入户调查核实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妇联移送司法救助案件线索。
巴马检察院收到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妇联移送的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后,主动与县妇联沟通协调,联合县妇联到涉案困境妇女儿童家庭调查核实,仔细了解涉案困境妇女儿童家庭成员就业、就学及经济收入情况,核实家庭成员是否因被刑事侵害或交通事故等原因致伤、致残、死亡没有得到赔偿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并到涉案困境妇女儿童所在村民委了解该户是否属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及产业扶持等情况,联合审查涉案困境妇女儿童家庭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联合调查涉案困境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建立共同推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检察+妇联”保护妇女儿童协作机制,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巴马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和妇联组织的沟通协作,在移送救助需求信息、拓宽救助渠道、优化救助效果等方面进行更深入密切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涉案困境妇女儿童的司法救助力度,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进一步提升救助质效,助推乡村振兴建设。